首页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燃气燃烧器具是指家用的燃气热水器具、燃气开水器具、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制冷器具等。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