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2010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201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备案。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