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检验机构资质认可 第八条 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检验机构资质认可 第八条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检验机构的资格认可工作。甲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可申请,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直接受理。乙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可向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受理后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推荐。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