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2015年) 第六章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201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 第三十二条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的样式,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3年8月15日起施行。《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