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2003年) 第五章 竣工验收 第二十九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2003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竣工验收 第二十九条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