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四百六十七条
第四百六十七条 矿井应当在地面集中设置空气压缩机站。
在井下设置空气压缩设备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应当采用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严禁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和储气罐必须分别设置在2个独立硐室内,并保证独立通风。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设置在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具有新鲜风流的巷道中。
应当设自动灭火装置。
运行时应当有人值守。实现自动化运行的,可以不配备专人值守,但应当设视频监视并定时巡检。
在井下设置空气压缩设备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应当采用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严禁使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和储气罐必须分别设置在2个独立硐室内,并保证独立通风。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设置在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具有新鲜风流的巷道中。
应当设自动灭火装置。
运行时应当有人值守。实现自动化运行的,可以不配备专人值守,但应当设视频监视并定时巡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