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四百五十五条
第四百五十五条 缠绕2层或者2层以上钢丝绳的卷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卷筒边缘高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
卷筒上必须设有带绳槽的衬垫。
钢丝绳由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经常检查,并每季度将钢丝绳移动1/4绳圈的位置。
对现有不带绳槽衬垫的在用提升机,只要在卷筒板上刻有绳槽或者用1层钢丝绳作底绳,可以继续使用。
卷筒边缘高出最外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
卷筒上必须设有带绳槽的衬垫。
钢丝绳由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经常检查,并每季度将钢丝绳移动1/4绳圈的位置。
对现有不带绳槽衬垫的在用提升机,只要在卷筒板上刻有绳槽或者用1层钢丝绳作底绳,可以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