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四百三十七条

第四百三十七条 检修人员站在罐笼或者箕斗顶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在罐笼或者箕斗顶上,必须装设保险伞和栏杆。

必须系好保险带。

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不得超过2m/s。

检修用信号必须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