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八章 防治水 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 第二百九十九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二百九十九条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八章 防治水 第二节 地面防治水 第二百九十九条 严禁将矸石、杂物、垃圾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防止淤塞河道和沟渠等。 发现与矿井防治水有关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碍物或者堤坝破损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清理障碍物或者修复堤坝,防止地表水进入井下。 开采浅埋深煤层或者急倾斜煤层的矿井,必须编制防止季节性地表积水或者洪水溃入井下的专项措施,并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二百九十八条 目录 第三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