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一百九十三条

第一百九十三条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作业;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者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甲烷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