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四章 通风 第一百八十一条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一百八十一条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四章 通风 第一百八十一条 矿井开拓或者准备采区时,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等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