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煤矿应当根据生产计划、区域地质条件、灾害类型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组织实施,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当与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