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3. 第三编 井工煤矿
  4. 第三章 采掘
  5. 第四节

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 第四节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三章 采掘

第四节 建(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

第一百四十五条 建(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必须设立观测站,观测地表和岩层移动与变形,查明垮落带和导水裂隙带的高度,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取得的实际… 第一百四十六条 建(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以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必须经过试采。试采前,必须按照其重要程度以及可能受到的影响,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 第一百四十七条 试采前,必须完成建(构)筑物、水体、铁路,主要井巷工程及其地质、水文地质调查,观测点设置以及加固和保护等准备工作;试采时,必须及时观测,对受到开采影响的受护体,…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