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2015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煤矿作业场所噪声的监测地点主要包括:
井工煤矿的主要通风机、提升机、空气压缩机、局部通风机、采煤机、掘进机、风动凿岩机、风钻、乳化液泵、水泵等地点;
露天煤矿的挖掘机、穿孔机、矿用汽车、输送机、排土机和爆破作业等地点;
选煤厂破碎机、筛分机、空压机等地点。
煤矿进行监测时,应当在每个监测地点选择3个测点,监测结果以3个监测点的平均值为准。
井工煤矿的主要通风机、提升机、空气压缩机、局部通风机、采煤机、掘进机、风动凿岩机、风钻、乳化液泵、水泵等地点;
露天煤矿的挖掘机、穿孔机、矿用汽车、输送机、排土机和爆破作业等地点;
选煤厂破碎机、筛分机、空压机等地点。
煤矿进行监测时,应当在每个监测地点选择3个测点,监测结果以3个监测点的平均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