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2015年) 第二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 第十五条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2015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 第十五条 煤矿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