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炭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十一条 煤炭行政处罚办法(202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对有两个以上违反煤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应当分别决定行政处罚,合并执行。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