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2024年) 第一章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2024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 第三条 煤炭资源开发必须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经批准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是确定煤炭发展规划布局、开展煤矿项目前期工作、办理核准和建设生产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级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的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