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1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煤炭资源开发必须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是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煤矿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和办理核准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