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领取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由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加工业务;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发业务,或者从事其他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加工业务;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发业务,或者从事其他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