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六章 监管 第六十二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章 监管 第六十二条 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变更或撤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撤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应当调查核实情况,严格审批程序。撤回烟草专卖许可证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引用法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