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五章 使用 第五十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五十条 第五章 使用 第五十条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应设置相关禁止销售标志。 持证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或者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相关禁止销售标志的,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的情形。 引用法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