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四章 办理 第三十七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办理 第三十七条 烟草专卖局在审查和审批除新办以外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时,可以书面方式进行。对新办申请以及受理机关或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实地核查的其他申请,由本机关或者委托下级烟草专卖局指派两名以上专卖管理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