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章 审批与发放 第二十四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审批与发放 第二十四条 依法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书面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