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二章 管辖和适用 第十六条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管辖和适用 第十六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