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0年)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二十二条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0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二节 调查取证 第二十二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应当佩戴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徽章,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