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