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三章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 第三章 第三章 零售经营许可 第九条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十条 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说明以及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