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 第五章 燃放安全 第三十一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燃放安全 第三十一条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