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 第四章 运输安全 第二十二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运输安全 第二十二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