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烈士评定工作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烈士评定工作办法(202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烈士评定工作,定期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呈报烈士名单。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