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烈士评定工作办法(2025年) 第一章 烈士评定工作办法(202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开展烈士评定,规范工作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烈士评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烈士评定工作,定期向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呈报烈士名单。 第四条 建立烈士评定工作会商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研究解决烈士评定工作中的问题。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