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烈士评定工作办法(2025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烈士评定工作办法(2025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烈士褒扬条例》施行前牺牲人员的烈士评定工作,参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其他政策有特别规定程序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条 烈士褒扬条例(2024)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