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七条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二十九条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根据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 第三十条 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捐赠财产等方式,参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捐赠财产用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力量。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