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条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应当确定保护单位,加强工作力量,明确管理责任。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