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烈士光荣证》管理工作暂行规定(2021年) 第一章 《烈士光荣证》管理工作暂行规定(2021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烈士光荣证》管理,维护烈士称号荣誉性、严肃性,在全社会广泛营造尊崇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制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烈士光荣证》,是党和国家向烈士遗属颁授的烈士光荣纪念证书,是纪念缅怀烈士、彰显烈士崇高荣誉、传承弘扬英烈精神的荣誉载体和象征。 第三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建立《烈士光荣证》制作和发送等烈士证书管理档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建立《烈士光荣证》发放、补发和持证烈士遗属信息登记、变更等烈士… 第四条 《烈士光荣证》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依法管理、以人为本,体现尊崇、彰显荣誉的原则。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