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游艇俱乐部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安全和防污染能力:
建立游艇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具有相应的游艇安全停泊水域,配备保障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的设施,配备水上安全通信设施、设备;
具有为游艇进行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的设施和能力;
具有回收游艇废弃物、残油和垃圾的能力;
具有安全和防污染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具备相应的应急救助能力。
建立游艇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具有相应的游艇安全停泊水域,配备保障游艇安全和防治污染的设施,配备水上安全通信设施、设备;
具有为游艇进行日常检修、维护、保养的设施和能力;
具有回收游艇废弃物、残油和垃圾的能力;
具有安全和防污染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具备相应的应急救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