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 第五章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五条 游艇的安全和防污染由游艇所有人负责。游艇所有人应当负责游艇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游艇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保证游艇航行、停泊以及游艇上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六条 游艇俱乐部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安全和防污染能力: 第二十七条 游艇俱乐部依法注册后,应当报所在地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八条 游艇俱乐部应当对其会员和管理的游艇承担下列安全义务: 第二十九条 游艇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明水上搜救专用电话号码、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水上安全频道和使用须知等内容。 第三十条 游艇遇险或者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游艇操作人员及其他乘员、游艇俱乐部以及发现险情或者事故的船舶、人员应当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游艇俱乐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