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货物作业规则(2000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港口经营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在没有这种约定时在合理期间内完成货物作业。

港口经营人未能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完成货物作业造成作业委托人损失的,港口经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