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货物作业规则(2000年) 第三章 作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节 港口经营人 第二十八条 港口货物作业规则(2000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作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节 港口经营人 第二十八条 港口经营人应当妥善地保管和照料作业货物。经对货物的表面状况检查,发现有变质、滋生病虫害或者其他损坏,应当及时通知作业委托人或者货物接收人。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