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2012年) 第五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五条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2012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五条 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可能造成港口设施损坏的突发事件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制定港口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