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三章 港口规划的审批与公布 第三十一条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港口规划的审批与公布 第三十一条 审批部门在审查港口规划时,应当听取相关专家的意见。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