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治安管理规定(1989年) 第二章 港区治安管理 第九条 港口治安管理规定(1989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港区治安管理 第九条 港区内的人员、车辆和船舶必须遵守港口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港口消防监督人员管理。禁止一切危害港区防火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