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2017年) 第八章 特殊平舱费和围油栏使用费 第三十四条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2017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八章 特殊平舱费和围油栏使用费 第三十四条 为在船舱散货上加装货物进行平舱以及按船方或其代理人要求的其他平舱,由港口经营人向船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特殊平舱费。散货在装舱过程中的随装随扒、装舱完毕后扒平突出舱口顶尖和为在散货上面装载压舱包所进行的一般平舱,不得收取特殊平舱费。 第八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