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2005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及概算调整等文件;
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主要设备技术规格或说明书等;
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及概算调整等文件;
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主要设备技术规格或说明书等;
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