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六十条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 第六十条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六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市场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项目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