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五十三条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五十三条 竣工验收专家应当具有一定的水运工程建设和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与项目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