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三十九条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三十九条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段完工后,由项目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进行交工验收,并邀请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参加。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