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评估的主要依据;
港口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时);
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单位、人员状况;
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监控措施;
事故应急措施;
评估结论与建议。
评估的主要依据;
港口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时);
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单位、人员状况;
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监控措施;
事故应急措施;
评估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