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2003年) 第十九条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2003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危险货物的操作。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