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2003年) 第一条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2003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目录 第二条